拼音fǔ sī
注音ㄈㄨˇ ㄙ
词语“府司”:
意思:府司,古时指官府中的司法机构,相当于现代的法院或司法厅。主要职责是审理案件,执行法律。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康熙字典》:“府司,官名。掌司法之职。”
出处:
“府司”一词最早出现在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中。
同义词:
法院、司寇、大理寺、刑部
反义词:
非法、不公、冤屈
相关词语:
司法、审判、法度、法典、法纪
与这个词相关的网络故事或典故:
关于“府司”的故事较少,但可以联想到一些古代司法案件,如“包拯断案”、“狄仁杰断案”等,这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是在府司中审理案件,为民伸冤。
造句:
在古代,府司是百姓解决纠纷、寻求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,许多冤屈得以昭雪。